敘事是什麼?有哪些類型?
每一部散文或小說作品都必須有一個敘事主體,從自己的角度講述事件。小說作者可以決定由誰擔任這個角色,以及要如何將故事傳達給讀者。文學中普遍使用幾種基本敘事類型,也有依照敘事者在小說中的作用區分出的不同敘事者類型。各種敘事風格有什麼特色?寫小說時又該選擇哪一種?
什麼是敘事?
敘事是文學或電影作品呈現事件的方式,包括敘事者的觀點、故事風格與結構。
因此,敘事的任務就是向讀者傳達作品的情節,並呈現故事中的世界。至於敘事者,則是作者創造出的虛構人物,負責講述故事的發展。
敘述方式會影響讀者對作品的理解,以及之後的詮釋,因此敘事者的設計應該配合散文或小說作品的風格。
散文中最常見的敘事類型
在傳統的敘事分類中,最常見的是依照語法形式區分出的三種類型:
- 第一人稱敘事;
- 第二人稱敘事;
- 第三人稱敘事。
根據選擇的敘事類型,講述故事的人可能掌握較多或較少的事件資訊,有時甚至本身就是小說中的角色之一。
第一人稱敘事
在第一人稱敘事中,敘事者是事件的參與者,從自己的角度講述故事,並使用「我」這個代名詞。他所知道的事情只限於自己的經驗。
如此一來,讀者可以接觸到角色的情緒、感受與想法,彷彿身處事件核心,這是其他敘事類型通常較難做到的。不過,故事中的世界始終會以主觀方式呈現,讀者無法窺見其他角色的內心。
第一人稱敘事最常見於回憶錄或日記形式的作品,也常用在社會寫實小說、推理小說、奇幻小說等類型中。
在這種敘事形式中,作者可以使用現在式,例如「我走出家門,開始環顧四周」;也可以使用過去式,例如「我累得不得了,幾分鐘後就睡著了」。查爾斯・布考斯基的小說《女人》便採用過去式第一人稱敘事,而蘇珊・柯林斯則在《飢餓遊戲》中使用現在式。
第二人稱敘事
在第二人稱敘事中,讀者成為小說的主角,而敘事主體會使用「你」、「你自己」等人稱代名詞對讀者說話,例如:「你走進房間,強光讓你睜不開眼」、「你累了,於是躺下睡覺」。
透過這種方式,讀者會被帶入情節,卻不知道故事將走向何方,也無法了解其他角色的情緒。
這是最少被使用的敘事類型,通常適合短篇形式,例如短篇小說。維克多・佩列文便曾在作品《童年的本體論》中採用這種敘事方式。
第三人稱敘事
在這種情況下,敘事者會以所謂的隱形觀察者或某個角色的角度講述情節,但無論如何,敘事主體都是外部人物。
如此一來,作品便能呈現更廣闊的背景脈絡──角色的想法經常以自由間接引語的形式傳達,而敘事者的知識也不必侷限於主角。
第三人稱敘事有助於讓情節更具動態,也能突然切換地點或時間,以呈現其他角色的經歷。在這類小說中,讀者可以了解所有角色的命運,同時與事件保持距離,只接收來自外部的敘述。
第三人稱敘事可以使用過去式,例如阿嘉莎・克莉絲蒂的推理小說《東方快車謀殺案》;也可以使用現在式,例如希拉蕊・曼特爾的《狼廳》。
如何辨識不同類型的敘事者?
除了上述依照人稱區分的敘事類型之外,還有其他分類方式,會根據敘事者掌握的資訊,以及他在小說中發揮的功能進行分類。這些類型彼此有什麼不同?
敘事者與其掌握的資訊
按照敘事主體掌握的資訊量,散文或小說作品中的敘事者可以分為:
- 全知敘事者──對事件擁有不受限制的知識,知道所有角色未說出口的想法,了解過去與未來,也會評論並評價事件(例如托爾斯泰的《戰爭與和平》);
- 有限敘事者──與一個或多個特定角色有所關聯,掌握的資訊也僅限於這些角色所知道的內容(例如喬治・歐威爾的《一九八四》)。
敘事者與其在小說中的作用
根據講述者在作品中所發揮的功能,可以區分出三種類型的敘事者:
- 第一人稱敘事者──情節的積極參與者,從自己的角度講述故事;
- 人物型敘事者──透過某一名角色的眼睛呈現故事,但該角色並不是敘事主體(例如珍・奧斯汀的《傲慢與偏見》);
- 權威型敘事者──以評論者或觀察者的角度講述故事,不參與事件,卻會對事件加以評論(例如艾莉莎・奧爾熱什科娃的《在涅曼河畔》)。
其他敘事形式
除了散文或小說中基本的敘事類型之外,作者也會使用一些較不常見的形式。
例如,行為主義敘事是一種有趣的寫法,只呈現從外部可以觀察到的事物,不深入描寫角色的情緒。敘事者會以客觀方式描述角色的動作、言語與行為。例如海明威的短篇小說《白象似的群山》便採用了這種風格。
有些小說也會使用書信體敘事,透過書信、日記或其他文件來呈現故事。此時,這些以第一人稱寫成的內容會帶領讀者走過作品的情節。這類敘事通常會與其他形式混合使用,例如歌德的《少年維特的煩惱》。
另一種敘事類型是集體敘事,由集體主體,也就是「我們」來講述故事,例如某個社群或一群角色,而不是單一敘事者。克莉絲蒂安・F.的《我們,來自動物園的孩子》便採用了這種敘事方式。
另一個有趣的選擇是意識流敘事,以混亂的方式呈現角色內在的想法與情緒,經常缺乏明確的邏輯與標點符號,藉此還原自然的思考流程。馬塞爾・普魯斯特的系列作品《追憶似水年華:在斯萬家那邊》便可見到這種形式。
該選擇哪一種敘事類型?
具體要選擇哪一種敘事類型,主要取決於作者本人,以及正在創作的小說類型。
在推理小說中,故事通常需要從不同角度呈現事件,因此可以考慮採用全知的第三人稱敘事者。而在社會寫實小說中,角色的情緒與想法更為重要,第一人稱敘事或人物型敘事者可能會是更好的選擇。
作家往往不會只選擇一種敘事模式,而是將幾種類型結合在同一部作品中,形成所謂的混合敘事,或採用多重敘事。如此一來,便能更輕鬆地從不同角度呈現故事,同時保留自己的風格。
總結
- 敘事是文學作品講述故事的方式;敘事者負責呈現作品情節並引導讀者。
- 根據所使用的語法形式,敘事主要分為三種類型:第一人稱、第二人稱與第三人稱。
- 全知敘事者完整掌握情節與角色的資訊,而有限敘事者只知道與其相關角色所掌握的內容。
- 我們也可以按照敘事者在小說中的作用,將其分為第一人稱敘事者、人物型敘事者與權威型敘事者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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